最近Angelababy“特别主演”的一部悬疑剧开播——《摩天大楼》,很多人被baby的演技劝退就没看,导致该剧到现在还没火。
其实没必要,首先Angelababy在该剧的表演非常好,甚至做出了“一秒流泪”的“高难度”动作。
更关键的是,《摩天大楼》真的太精彩了!
摩天大楼是一栋高档公寓。
故事发生在某一个夜晚,摩天大楼突然停电,居民乱成一团,有生孩子的,有卖房的,有巡逻的。
这时候一件大事突然发生了:保安谢保罗发现C2003室的租户钟美宝死在房间!
大楼保安报警后,警方迅速赶到现场,带头的是20多的老刑警钟敬国。
他还带了个徒弟,叫杨蕊森(杨子姗饰)。
警方迅速对现场进行调查,发现钟美宝头部有重伤,验尸后发现体内有大量的一氧化碳。
第二天钟敬国开始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,首先调查的当然是第一发现人谢保罗。
谢保罗
谢保罗称钟美宝一半前来到摩天大楼,俩人是普通朋友。
钟美宝在楼下开了个咖啡馆,两人经常在咖啡馆聊天,他对钟美宝了解很少,只知道她每两三个月搬一次家。
谢保罗还透露,自己是名牌大学毕业,曾就职于某银行总部是高级职员,有过一个很漂亮的前任,一度打算买房子结婚。
后来因为车祸撞死人赔了190多万,又因挪用消费贷买房暴露被解雇,就去了摩天大楼当了保安。
为不拖累前女友谢保罗提出分手,前女友苦苦相求但无济于事。
谢保罗说的滴水不漏但逃不过老刑警的眼睛。
钟敬国发现谢保罗撒谎了,他2015曾因为跟踪前女友被前女友报警,在警局喝了一回茶。
毕业院校也不是名牌大学,还因为挂科延期两毕业,找工作没考上银行总部去的支行。
谢保罗曾送给钟美宝一个残缺的略微恐怖的小毛熊,其宿舍非常诡异,放满了毛绒玩具:
发现钟美宝死后谢保罗说的第一句话是:
是我害了她!
是不是很可疑?会不会是凶手?
林大森
小时候跟钟美宝做过一段时间的邻居,暗恋钟美宝,曾帮她化妆、给她买游泳池门票一起游泳。
两人关系很好,后来因为钟美宝偷东西被人发现,母亲一怒之下搬家。
现在的林大森是著名设计师,自己开了工作室,地位高,有钱。
林大森两前结婚,结婚当晚接到钟美宝电话,说自己搬来了摩天大楼,希望大森哥多照顾她。
趁新娘睡着林大森去C2003室找了钟美宝,两人开始聊天怀旧,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床上:
钟美宝说想玩小时候的游戏,让林大森给她化妆:
神不知鬼不觉俩人又聊到了浴室:
林大森跟钟美宝坦白,现在的一切都是老丈人给的,自己大学时候的获奖作品是抄袭老婆的。
钟美宝揶揄她,说“大森哥,你这么喜欢偷东西啊”:
原来林大森不光剽窃老婆作品、结婚当晚偷人,小时候还经常偷东西,还放钟美宝屋里栽赃陷害。
钟美宝咖啡店的房子就是租的林大森的,里边的东西也都是林大森给买的,连钟美宝的床都是他买的,可能是为了弥补。
会不会林大森害怕婚外情暴露导致失去一切所以下此毒手?
李茉莉
林大森老婆,老爸是曼城某一流大学教授,业界地位极高。
李茉莉从小就是天之骄女,在曼城最高学府保送研究生,大学期间成绩从来都是第一。
研究生时期和林大森认识,对方顶了她出国留学的名额,算结下了仇。
后来李茉莉生病林大森贴心照顾,两人恋爱,随后结婚。
结婚当晚李茉莉就发现林大森出轨了——床上没人。
接受警方调查时李茉莉说大学时候有两个很要好的朋友,但不认识钟美宝。
然而警方提及钟美宝的时候,李茉莉借口去卫生间,大哭:
林梦宇、丁小玲
林梦宇,金牌房产中介,承包了摩天大楼房产销售,手里有该公寓一半以上的钥匙。
此人看起来干干净净跟本案无关,但其实关联很大。
林梦宇的前妻(为买房协议离婚)就是保安谢保罗的前任:
钟美宝去世后,他把房子卖给了林大森老婆李茉莉。
他还跟丁小玲秘密见面,说“该说的我都说了,不该说的一个字都没说。”
丁小玲,林大森的情人,两人经常利用林大森手里有住户钥匙这个优势,去大楼各个房间约会。
俩人口味都比较独特,有时候是护士跟主任:
有时候是法官和被告:
有时候是穿和服的日本妹:
有时候是跆拳道高手:
丁小玲只是玩玩,林大森动了真情,后来林大森假离婚后向丁小玲求婚,丁小玲与之分手。
很明显,丁小玲与钟美宝的去世有直接关系,除了交代林大森怎么配合警察调查之外,钟美宝去世当天丁小玲就在楼下。
得知钟美宝去世后丁小玲大哭:
钟美宝
从小父母离异跟着母亲生活,后来母亲再婚生了个儿子,继父因犯罪入狱。
后来母亲又跟一个男人相好同居,很快这个男人也因为犯罪入狱。
妈妈好吃懒做整天就是打麻将,生活作风也有些问题,经常在一个地方呆不久就得搬家。
钟美宝从小在贫困和别人的歧视中长大,很懂事,很会照顾家里,小时候就负责买菜做饭。
补充
我到现在总共看了5集,一口气刷完,信息量太大好多细节都没说,比如钟美宝去世当天,对门有个女的在偷窥:
确认钟美宝死后,又慌忙把一叠纸扔到楼下,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。
这部剧所有演员演技都在线,包括Angelababy,老戏骨郭涛不用说,杨子姗表现俏皮可爱,倪虹洁演技也大爆发,剧情、配乐、画面都是上乘之作,个人觉得值得一看。